共建平安和谐香洲 抵制烟花爆竹违法行为
----给家长的一封信
各位尊敬的家长:
新年好!首先在春节来临之际,祝您身体健康!合家幸福!工作顺利!
为预防201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,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稳定,香洲区人民政府根据《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》(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),决定在2019年春节期间不设立烟花爆竹燃放区。鉴于此,请知悉如下事项:
1.香洲区辖区内不得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。请您和您的孩子不要在香洲区辖区内购买烟花爆竹(均属违法销售),也不要燃放烟花爆竹。
2.举报电话:0756-2618645(违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),110(违法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),谢谢您的参与和支持!
3.禁止经营、燃放孔明灯。
平安、和谐是我们共同的心愿,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,共建美好家园。
珠海市香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
文:黄丽明
图:黄丽明
编:卢伟明
审:陈守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