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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香洲区中盛路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

来源:区发统局 发布时间:2019-08-23

香洲区教育局:

  《关于报送香洲区中盛路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》及相关资料收悉。经审阅研究,同意香洲区中盛路幼儿园项目(项目代码:2019-440402-83-01-046207)的建设,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
  一、规模和内容

  该项目位于香洲区湾仔中盛路西侧、石角路北侧。项目占地面积3046.18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4359.78平方米,规模为9个教学班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4层框架结构教学楼及室外配套工程。

  (一)教学楼包括厨房、设备用房、晨检保健室大厅、功能活动室、公共卫生间、图书阅览室、班级活动室、会议室、档案材料室、教具室、教师办公室、消防水泵房、消防水池及屋顶足球场等。

  (二)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室外硬景工程(含橡胶跑道、玩沙池、戏水池、升旗台、游戏场、风雨连廊等)、室外管网工程、绿化景观工程、门卫室及围墙等。

  二、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

 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143.93万元以内。其中:建安工程费1644.75万元,工程建设其他费194.14万元,设备费400万元,预备费83.04万元。

  资金来源:2143.93万元由香洲区财政统筹解决。

  三、工程批复依据文件

  (一)《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》(〔2019〕80号)。

  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》(选字第(香洲)2019-003号)。

  (三)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《关于中盛路幼儿园用地预审事宜的复函》(珠国土香函〔2019〕333号)。

  四、要求和建议

  (一)工程节能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的要求,请按相关规定实施。

  (二)请按照《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》《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规定开展各项工作,按规定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,编制概算、预算等。务必控制投资额,不得擅自突破。

  (三)请在下一阶段完善补充燃气专项设计的相关内容(燃气设计依据、气源及接驳点、供应范围、用量预测等)。

  (四)本项目设备费暂按400万元计取,请建设单位尽快明确香洲区幼儿园设备费的计取标准。

  (五)本项目蓝线范围与周边民房有重叠,请建设单位妥善解决建设用地问题,确保如期完成幼儿园建设任务。

  (六)本项目设计方案中足球场设置在屋顶,建议下一阶段应深化设计方案,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。

  (七)建议尽快开展该项目的地质勘察和地下管线物探工作,以便深化项目设计,合理确定项目投资。

  (八)项目应严格按照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39-2016)“幼儿园中的幼儿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且不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”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  (九)请严格按照《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8号)《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13〕17号)和《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》(发改投资〔2014〕2674号)等有关规定,对标核准教师业务用房使用面积。

  (十)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。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,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。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,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,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。

 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

  2019年8月9日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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